广东信至盈律师事务所举办实务交流会

2025年3月24日,由苏婉婷律师主讲的“公司法律实务交流会”在广东信至盈律师事务所圆满举行。本次讲座围绕《公司法》的最新修订、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、谈判策略与技巧等核心内容展开,吸引了众多企业法务、律师及业务顾问参与。以下是本次讲座的精彩回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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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条解读与风险防范
重点法条解读:股权转让中的责任承担
苏律师首先对《公司法》第八十八条进行了详细解读,特别是关于“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”的责任承担问题。她指出,2023年修订后的《公司法》明确了受让人在未按期缴纳出资时的责任,并加强了转让人的补充责任。这一修订对企业的股权转让操作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。

苏律师特别提醒,新法实施后,多地法院对2024年7月1日前的股权转让案件统一适用新条款,导致大批历史股东被追溯责任,引发了大量新增诉讼。然而,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12月24日紧急叫停了该条的追溯效力,明确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行为。
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:合同签订中的常见陷阱
在这一部分,苏律师深入探讨了公司法律实务中的风险识别与防范。她指出,合同主体无资质及资信较差、离职人员签订合同、合同涂改、基于职权范围产生的职务行为、挂靠行为产生的表见代理等,都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。苏律师建议,企业在签订合同时,应严格核查合同相对方的资质和资信情况,强化授权管理和印鉴使用监管,避免因合同主体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。

此外,苏律师还强调了合同签订前后的风险控制措施。签订前,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查,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;签订后,任何一方如需修改合同,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,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或手印,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
谈判策略与技巧分享
谈判策略与技巧分享中,苏律师分享了谈判中的策略与技巧。她指出,谈判不仅仅是“零和博弈”,更应该是“增量创造”的过程。苏律师建议,谈判时应从对方的利益出发,穿透表面诉求,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她还介绍了“BATNA原则”(最佳替代方案),强调在谈判中应始终明确自己的底线和替代方案,以便在谈判陷入僵局时能够灵活应对。

苏律师还分享了谈判中的“锚定效应”和“沉默力量”。她建议,高价值方应在谈判中率先抛出“乐观但合理”的锚点,而弱势方则可以通过“区间锚”模糊底线。在对方压价时,保持微笑并暂停回应,通过“复述+提问”引导对方解释,往往能够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。
02互动以及答疑环节
在最后的答疑环节,与会者踊跃提问,涵盖了“财产损害赔偿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、劳动仲裁、股权转让”等多个领域的法律问题。苏律师耐心解答,并结合实际案例,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。期间,我所李兴国律师(图4)也参与了相关讨论。

03讲座最后总结:法律实务的未来展望
在讲座的最后,苏婉婷律师对本次交流会进行了总结。她指出,随着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,企业必须时刻保持对最新法律法规的关注,并在实务操作中灵活运用。她鼓励与会者在日常工作中,不仅要注重法律风险的防范,还要善于运用谈判技巧,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。
苏律师还特别提到,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《关于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》,明确了该条款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,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的股权转让行为。这一司法解释为企业的历史股权转让提供了法律保障,但也提醒企业在未来的股权操作中要更加谨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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